1782年1月18日,丹尼尔·韦伯斯特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萨林斯堡(今富兰克林)的一个边地农场索尔茨伯里,1805年获得律师资格,1816年后,他将律师事务所设在波士顿并在该地执业。在“麦考洛克诉马里兰”、“吉伯斯诉俄勒冈”、“奥斯本诉合众国银行”等几个著名的涉宪案件中,韦伯斯特坚持联邦党人的观点,呼吁限制州权,维护联邦的统一和权威,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在达特茅斯学院诉讼案中,他为自己的母校进行了极其有力的申辩,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学院的指控,使该校成功地抵制了新罕布什尔州立法机构改变学校性质的企图。上述成就的取得使韦伯斯特成为名闻美国的第一流的大律师。
下面讲述的是大律师丹尼尔·韦伯斯特童年为“犯罪嫌疑人”土拨鼠所作的一段辩护。
有一年夏天,一只土拨鼠在靠近他家的小山麓上打了一个地洞,每当夜间,它就会钻进他家的后花园偷吃卷心菜的嫩叶。丹尼尔和他的哥哥伊什凯尔想方设法要抓住这个小贼,他们用了许多方法,但狡猾的土拨鼠每次都逃脱了。最后,伊什凯尔造了一个设计非常巧妙的小笼子,终于套住了它。在时任县城法官的父亲面前,哥哥执意杀死“罪犯”土拨鼠,丹尼尔则为土拨鼠作了辩护:
“上帝造了天地万物和人,也造了土拨鼠。它有权在阳光和清新的空气下度过它短暂的一生,为了维持它的生命而吃一些嫩草和蔬菜的嫩叶,它完全有权这样做。上帝赐给我们一切,尤其是还给了我们双手,使我们可以创造一切。但土拨鼠没有双手,它只能靠偷吃一些蔬菜的叶子来使它脆弱的生命延续下去。
土拨鼠不像狼或狐狸那样残忍和狡猾,它生活得很安和平静,山麓边的一个洞再加上一些菜叶就是它的全部需要,除了一些菜叶外,它从不伤害任何东西。我们已听到伟大的杰弗逊宣读的《独立宣言》,一开始就提到:所有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有享受生命自由和追求快乐的权利。难道小小的土拨鼠就没有这种权利吗。
看看它那温柔的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看那吓得缩成一团的样子,我们就明白:它没有办法来为自己辩护,这是它惟一为自己乞求生命的方式。难道我们一定要像狼和狐狸那样残忍地杀害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