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一刻也离不开口才,口才是律师进行诉讼代理的重要工具。律师接待来访、解答咨询、接受委托、参与调解,无一不需要语言的交流。尤其是在出席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活动时,要在法庭上与对方当事人或公诉人展开面对面的辩论,这就需要律师必须有能言善辩的口才。
辩论发言要做到生动而不失于轻浮,形象而不失于浅薄,锐利而不失于偏激,感人而不失于过度。总之,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要有准确、清楚、简洁、生动的口语表达能力,这是律师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
律师口才的表达,主要体现在法庭上的辩论,除了法定目的外,还有律师自身的目的,即律师自己要在辩论中使口才得到锻炼和提高,而后通过优秀的口才来提高他的名望和知名度。应该说律师的这一目的和要求,是正当的、合理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历史上许多有名律师,哪一个不是通过雄辩的成功而名声大振的!美国总统林肯出身于农民家庭,当过雇工、石匠、店员、舵手、伐木者等,社会地位卑微,但从不放松口才训练。17岁时他常徒步三十多英里到镇上,听法院里的律师慷慨陈词的辩护,听传教士高亢悠扬的布道,听政界人士振振有词的演说,回来后就寻找一无人处精心模仿演练,终于口才日日进步。
年夏,他为准备在伊利诺伊的一次集会上的演讲,面对光秃秃的树桩和成片的玉米,一遍又一遍地试讲。后来他又连任两届总统,不仅成了着名的演说家,更是人尽皆知的大律师。在西方有位哲人说过:“世间有一种成就可以使人很快完成伟业,并获得世人的认识,那就是讲话令人喜悦的能力”。人才未必有口才,但有口才的人必定是人才。口才是现代智能型人才的基本素质,思维敏捷、能言善辩是事业成功的保证。一个善于说话的律师,首先必定具有敏锐的观察力,能深刻认识事物,只有这样,说出话来才能一针见血,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其次,还必须有严密的思维能力,懂得怎样分析、判断和推理,说出话来才能滴水不漏、有条有理;最后,还必须有流畅的表达能力,问接来说,只有知识渊博,话才能说得生动通顺。正因为口才具有综合能力的特征,所以说:口才是知识的标志,是律师事业成功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