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量刑情节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影响刑罚的事实。量刑情节分为酌定量刑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由法官裁量,法定量刑情节由法律规定。南宁刑事律师为您解读法定量刑情节。
1、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
这里的从重和从轻必须是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但处罚不是以法定刑平均值为起点来处罚的,而是相较于没有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况,所判处的刑罚要更重或更轻。
2、减轻处罚
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的刑罚。刑法第63条第1款:“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3、特别减轻处罚制度
刑法第63条第2款:“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法定加重情节
法定加重情节即法定升格条件,例如,抢劫罪中的“入户抢劫”就是法定刑升格条件。
5、免除处罚
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但是免除其刑罚处罚。例如,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免除处罚的前提是作了有罪判决,并且仅免除刑罚处罚,非刑罚处罚是不免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