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南宁刑事律师]什么是法定量刑情节

 

发表时间:2016/2/2 11:24:27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量刑情节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影响刑罚的事实。量刑情节分为酌定量刑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由法官裁量,法定量刑情节由法律规定。南宁刑事律师为您解读法定量刑情节。

  1、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

  这里的从重和从轻必须是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但处罚不是以法定刑平均值为起点来处罚的,而是相较于没有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况,所判处的刑罚要更重或更轻。

  2、减轻处罚

  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的刑罚。刑法第63条第1款:“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3、特别减轻处罚制度

  刑法第63条第2款:“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法定加重情节

  法定加重情节即法定升格条件,例如,抢劫罪中的“入户抢劫”就是法定刑升格条件。

  5、免除处罚

  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但是免除其刑罚处罚。例如,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免除处罚的前提是作了有罪判决,并且仅免除刑罚处罚,非刑罚处罚是不免除的。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律师,南宁专业刑辩律师,广西刑案做得好的律师,广西无罪释放成功案例,南宁有名的刑案律师,南宁成功减刑案例,南宁律师收费
更多与 南宁律师,南宁专业刑辩律师,广西刑案做得好的律师,广西无罪释放成功案例,南宁有名的刑案律师,南宁成功减刑案例,南宁律师收费 相关新闻:

·案件评析:如何认定受贿案中的“及时退还”·携爆炸物讨账不成 反获刑三年
·以曝光负面新闻为由敲诈 “巡视组随行记者”现·假称招聘动车服务员 重庆男子诈骗多人被判刑
·因停车问题与人发生矛盾 堂兄帮忙打人获刑赔钱·[南宁刑事律师]收购来历不明的赃物构成掩饰、
·南宁刑事律师:拍卖竞标遭打 两名被告人犯故意·南宁刑事律师:私宰生猪伪造标识 4男子4年非法

 
上一篇[南宁刑事律师]如何区分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
下一篇[南宁刑事律师] 被监管人受指使施虐与监管人构成共犯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