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余向阳 易新华 李桂明
离婚前存了15万巨款,对妻子却称只有几千元,且分文不给。离婚后,妻子从三张银行回执单据中发现了内情,诉至法院后,前夫隐匿的15万元巨款被冻结。10日上午,该案在芦溪县法院大安法庭开庭审理。
巨额回执单隐藏秘密
7月6日,芦溪县张家坊乡某村刘女士来到该县大安法庭反映,7月4日,她和长期在外打工的丈夫杨某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的第二天,她发现杨某衣袋中有三张银行的取款回执单,共计8.6万元。因为离婚前丈夫隐匿巨款,她分文未索,要求法庭主持公道,并提交了分割存款的起诉书和财产保全申请书。因杨某已返回浙江打工,刘女士便请求法院快速保全财产。
丈夫隐瞒巨款离婚
据了解,刘女士与杨某结婚多年,有一个4岁的儿子。刘女士坚守家中带管小孩,平时锄园耕种;杨某长期在外打工。早年夫妻感情不错,近两年,杨某对妻子有意冷落,也没有钱给刘女士。
7月4日,杨某哄着刘女士去县民政局办理离婚,说“好合好散,今后还是朋友,如果你不同意,我这次出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耽误的是你。”刘女士见这种情况,只得答应,但提出要杨某给点钱补偿。杨某称家中只有几千元,分文不能给。刘女士一时心软,也就不再提钱的事。谁知离婚的第二天,三张银行回执单就泄露了天机。
法院冻结15万巨款
大安法庭随即立案,并通知人员火速赶往当地某信用社,让信用社工作人员协助查询。经查,杨某7月5日取走三张定期存单,共计8.6万元,杨某当时已外出。眼看冻结落空,法官要求信用社查询8.6万元去向。经查,杨某取出8.6万元后转存为活期,账户上有存款150736.36元,法院于是对这笔巨款予以冻结。
经过前期取证,8月10日上午,芦溪县法院大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杨某无法提供15万巨款属于婚前财产的依据。刘女士提出依法分得7万元财产,但杨某坚决不同意。因双方不能调解,需等法院讨论后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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