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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上老公抛出7个伪证45万元借条

发表时间:2008-09-12 23:37:29 来源: 作者:


都市快报
 
  国庆节前夕,象山的刘女士走进了当地法院,要求和丈夫王某解除婚约关系。法院很快就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但就在法官为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丈夫王某却突然带来了7个陌生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借条。王某说,自己欠了45万元的债,既然要离婚,这笔债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看着一张张白纸黑字的借条上写着丈夫的名字,刘女士懵了:“家里哪里欠了这么  
多钱啊?”

  (1)

  刘女士是象山当地人,在企业打工,丈夫王某种些花草,开了家花店,两人育有一子。9月27日那天,刘女士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双方都说没了感情,调解无效后,离婚进入司法程序。国庆节前,象山县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

  刘女士告诉法官,家里有10万元的债务,法院可以对此进行分割,自己愿意承担一部分。就在这时,丈夫王某跳出来说:“家里的债务远不止这些的,我自己出面借的债就有45万元,这些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也应该拿来共同分担,我有证人的。”于是,7个拿着借条的陌生人,来到法庭上作证。

  七个人的借条一一递交到了法官手里,最多的一张借条金额高达11万元,少的也有三四万元,上面有王某的亲笔签名。

  王某解释说,自己以前借钱买了些钱币,现在都贬值了,开花店种花草也欠了不少钱。“不可能,怎么可能?”刘女士完全不相信丈夫王某的话,“我们结婚十几年,我一点都不知道欠了这么多钱埃”

  法官发现事情有点蹊跷。

  (2)

  七人中,有四人是同一个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官当即询问他们的收入情况。得到的回答是,“好的时候,月收入两三千吧。”

  月收入只有两三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么会有十多万的资金出借?这是疑点之一。

  法官随即又询问四人与王某什么关系,为何肯借这么多钱给王某。“以前吃饭时认识的,觉得他老实,就借给他了。”其中一人回答说。

  这样简单的关系就会出借10多万元给王某?法官再次表示怀疑。

  据了解,另三人是王某同村子的村民,其中还有一个是王某的表舅。这也让刘女士很奇怪,“表舅借了钱,怎么也从来没跟我说过?”

  随后,主审法官当即表示休庭,等调查清楚后继续开庭。

  (3)

  一起普通的离婚案,因为7个证人的出现变得复杂起来。

  国庆后第一天上班,象山县法院就找到了其中四位所在的单位了解情况,由单位领导找四人谈话。

  情况很快反馈到了法院———果然,这笔债务都是王某虚构的,王某为了让妻子多分一些债务,就想出了这个办法。“本来以为作作证就没事了,朋友帮帮忙而已。”四位带着巨额借条的证人老老实实承认了,“这个黄金周,我们过得也很难受,就担心被查出来。”随后,另外三名证人也承认了是为王某作假证。

  伪造证人的王某立即被法院实施了司法拘留。对于作伪证的七人,象山县法院昨天也作出处罚决定,其中三人出具书面悔过书,另四人交由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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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张阿久孙素静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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