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关前裕 实习生彭立
结婚两个月,妻子就提出离婚,男方好不委屈:“我送的3万元彩礼岂不是打了水漂!”昨日,在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青年小杨以遭遇“骗婚”为由请求帮助。
小杨25岁,监利人,在武汉打工。今年2月底,他经人介绍与老乡小张相识,仅10来天后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并置办酒席。根据当地习俗,小杨给女方送去1万元礼金,还有金银首饰,“加上送给亲友的见面礼,我总共花了3万多元。”
谁料想,新婚仅2个月后,小张突然一声不吭离家,理由是,小杨隐瞒肺结核病史,要求离婚。
小杨认为,“这是骗婚,我送出的彩礼应该按当地习俗退给我!”
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婚前彩礼是一种赠予关系,离婚后从法律角度讲,女方亲属可以不退彩礼。但男方若有证据证明女方确为骗婚,可向当地警方报案调查,由警方协助索回彩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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