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身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呢?在海南省妇联与司法部门举行的一次维权咨询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律师和妇联维权人员是忙碌的一群人,他们不停地向前来咨询的女性朋友讲解如何在婚姻家庭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据省市妇联统计,女性因为家庭纠纷、配偶外遇、家庭暴力、离婚财产纠纷等家庭问题的投诉要占到六成。
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妻子如何维权?
案例1:老阿婆的丈夫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人,还生了个孩子。阿婆到法庭上告过丈夫重婚,但法院判的只是“非法同居”。财产上男方早已经把能转移的动产都转移了,只剩下两人共同名下的房子没能转移。但在这剩下的惟一的财产分割上,丈夫一直“拉拉扯扯”,阿婆想争取自己的那一份财产也很不易。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延立勋说,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能算“非法同居”。女方在碰到丈夫与人非法同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一旦能证明男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上,男方对女方就会有一定补偿。女方担心男方把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先保全下来,然后再起诉。夫妻以外的第三者不能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但是非婚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益。
男方不回家也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案例2:中年妇女周某还没离婚,有3个小孩子,丈夫经常不回家,也不给生活费,连小孩子都不闻不问。周某知道男方5年前曾经有过另外一个女人,但现在不知道两人还在不在一起。周某与丈夫经常吵架,还曾经被其打伤缝了针。现在男方不跟她说话,3个孩子的生活费、学杂费都不给。她不知该怎么办?
海口市妇联有关人员说,女方碰到类似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有离婚后夫妻财产才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才能确立。但要注意收集证据,男方的外遇、暴力等行为,都需要有证据,光口头说说是不算数的。
女方不了解家庭财产吃“哑巴亏”
案例3:男方有婚外恋,并与第三者登记结婚,还生下孩子。女方起诉男方犯重婚罪。后双方离婚,因女方对家庭财产情况一无所知,只知道男方月工资有1600-1700元,法院判决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500元。除此之外,女方一无所有。目前,女方已从原来男方公司宿舍搬出,无固定居住地,且下岗在家,孩子还很小,面临极大的生活困难。
省妇联有关人员指出,大多数来投诉的妇女为下岗、失业女性和全职家庭主妇,这部分女性家庭地位低下,往往是丈夫控制经济权,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知之甚少。一旦出现婚姻危机时,男方经常会在离婚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作为弱者的妇女想要取得夫妻财产的证据非常困难,经常是吃“哑巴亏”。
省妇联和律师都提醒婚姻中的女性,要充分了解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的了解家庭财产状况和收集证据,当权益受侵时,才能更好地有效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