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目前全国财产分割标的最大的一起离婚案——哈尔滨宏鸣火锅老板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有了初步结果。
据东北网报道,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被判随李钟鸣生活,宏鸣火锅店、汽车、房产等均判另案处理。
拿到这样的判决结果。胡海英感觉自己真的弄不明白:“孩子才两岁,为啥不判给我?饭店、公司、房产、私车这千万家产明明都是我和李钟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忽然都和别人有了瓜葛?”
日前,胡海英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妻子从家里拿走50万元被关进拘留所
据了解,李钟鸣、胡海英1997年6月结婚,1999年7月生下女儿。1998年10月30日,李钟鸣投资10万元经营宏鸣火锅复华店,2000年6月28日投资200万元开设宏鸣火锅宣化店,2000年2月16日创立宏鸣实业公司。宏鸣火锅店的收入是这个富裕家庭的物质基础,生意红火了,财富随之而来,汽车、高档住房成了这家人富裕生活的写照。胡海英复印了宏鸣火锅店的帐本,上面显示3年的纯收入近2000万元。
然而,日进斗金的富庶却并不意味着生活的幸福与安乐。
2001年2月,胡海英和丈夫李钟鸣激烈争吵后,从家里拿走50万元现金带着年幼的女儿出走大连。没想到,婆婆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家中失窃。她很快就被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徐学辉等从大连抓回来,塞进了拘留所。
而她从此再也没能回到那个曾经温暖而熟悉的家,再也没有机会亲手抱一抱朝思暮想的女儿。
同年3月17日,哈尔滨市南岗警方以涉嫌盗窃为由将胡海英刑事拘留。4月4日,警方逮捕胡的提请被检查机关退回,在看守所熬过了度日如年的23天之后,胡海英被取保候审。
这段经历使胡海英身心遭受严重创伤。回忆起1994年8月和李钟鸣开始谈恋爱,从经营一个小吃部开始,历尽艰辛把生意越做越大,到生女儿后一心扑在抚育孩子身上这些生活上的点点滴滴,胡海英忍不住潸然泪下:“万万没想到我自己的丈夫、婆婆如此绝情,竟把我关进拘留所。”
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对夫家彻底绝望的胡海英在离开看守所后走进了法院。她提出离婚,要求结束这种无爱的婚姻。胡海英说:“我心里很清楚自己单枪匹马,和李家相比在很多方面确实不是对手,但是为了争取早日能和女儿团聚,我宁可承受以卵击石的一切后果。”2001年4月,胡海英向南岗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要求解除和李钟鸣的夫妻关系,抚养女儿,并依法取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她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在胡海英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中主张依法分割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是宏鸣火锅店的所有权、经营权,4处房产权,宏鸣实业公司的股权,火锅店的营业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等。具体包括,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投资人为李钟鸣的宏鸣火锅店复华店(2001年3月20日该店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由李钟鸣变更为金顺涛);成立于2000年6月28日、投资人为李钟鸣的宏鸣火锅宣化店(2001年3月20日该店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由李钟鸣变更为金顺涛);成立于2000年2月、李钟鸣控股60%的宏鸣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的—处复式商品楼、南岗区马端小区—处地下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世纪广场的世纪名店商品房及—台三菱吉普车、两台松花江面包车。
然而,据胡海英和代理律师介绍,法庭上,李钟鸣断然拒绝了胡海英分割上述财产的要求,称自己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反而欠下巨额债务。除了宏鸣火锅店复华店、宣化店的负责人均己更名为其母亲金顺涛外,他拿出丽顺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称该处房产为其父亲李圭学所有;称马端小区、世纪广场的世纪名店商品房均为其母金顺涛所有。宏鸣实业有限公司也成了金顺涛委托他经营;房产也是金顺涛出资购买的。此外,李钟鸣的3台车均已转让给案外人于某,用于抵偿欠款。总而言之,李钟鸣没有一分钱分给胡海英,反而有几百万元的债务要求胡海英背负。
经过半年的审理,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婚生女随李钟鸣生活,胡海英每月承担抚养费200元。一处使用面积28平方米的公产房由胡海英承租居住。对双方有异议的两处火锅店、一个实业公司、三处房产、三辆车因有案外人主张权利,被判另案诉讼处理。
女方提出上诉要求抚养女儿分割财产
从被关进拘留所到现在,胡海英已被迫与只有两岁的女儿分开整整8个月,女儿是胖了还是瘦了?没有妈妈在身边的日子过得快乐吗?年幼的女儿让胡海英牵肠挂肚。在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上诉状中,她首先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她的理由是:女儿年幼,随母亲生活从生理和心理健康角度看最合适,而且,她的受教育程度比李钟鸣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再加上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后,她会有足够的经济条件保证孩子的教育。
对于一审判决财产分割结果,胡海英备感寒心:“李钟鸣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为了达到赶走我、让我净身出户的目的,他们不仅让警察抓我,还在我被关进拘留所期间擅自变更饭店、企业、房产、车辆的产权,侵占了我的合法财产。法院却没有认定李钟鸣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并加以追究,这无疑更加助长了侵权者的气焰。”此外,胡海英对法院没有认定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也表示难以接受。据胡海英说,仅两处火锅店3年来的纯收入就近2000万。
胡海英的律师认为,法院有关财产的判决没有体现新《婚姻法》第47条的要义,实际上是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一方的鼓励与放纵。
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学专家评说离婚案:转移财产者应严惩
中新网哈尔滨1月9日消息:据东北网报道,新《婚姻法》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就宏鸣火锅老板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和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的现实意义,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的—些法学专家和权威人士。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婚姻法专家王歌雅认为,新《婚姻法》第47条这一新增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是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反映,体现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原则。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为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确有刻意制造虚假证据,企图侵占另一方权益的行为,那么按此规定可以对恶意的一方即有过错一方给予制裁,对无过错一方给予补偿或救助。
据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科学院副教授、民法教研室主任包玉华介绍,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认定“转移财产”行为。当一方以占有夫妻共同财产为目的,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双方共同财产改变权属,使对方无法控制本应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种行为是最明显的转移财产,其特征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终达到一方占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目的。
在胡海英离婚案当中,一审法院对双方有异议的关于企业、房产、车辆等财产分割都做出另案诉讼处理的决定,理由是有案外人主张权利。那么是不是涉及到其他人的离婚案,财产分割就一定要另案处理呢?对此,一些法学专家的意见却不同。王歌雅认为,法院在处理离婚案时应尽量做着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一并处理,否则会造成法律资源的浪费。包玉华认为,在证据比较清楚的情况下,另案处理也增加了当事经济和精力上的负担。增加了诉讼成本。而且,如有财产转移的情况,法院另案得理将会给离婚案留下后患。
据了解,新《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施行以来,哈尔滨市各级法院目前受理的离婚案中涉及第47条财产纷争仍属凤毛麟角。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怎么把握与界定财产转移,如何更好地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民庭法官杨守权前不久曾判决过新婚姻法颁布后,哈尔滨市首例过错赔偿案(男方私自取出夫妻共同存款,拒不交出)。法院认为男方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判决共同财产9万元、女方分得7万元。
杨守权认为,新《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对弱势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方为获得财产而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给法院的审理增加了难度,这就要求法官提高自身的素质,工作要做得更细,取证、认证要更加严谨,要以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原则,让法律确实成为保护弱者、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