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常遇到如何公平地分割原夫妻双方都想拥有的共有财产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难以一分为二的共有财物。近日,广东省新会市人民法院三江法庭在审理一宗离婚案中试行“现场审理、现场清点、双方竞价”的新方案,解决了这一难题。 原告赵某与被告邹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后因感情彻底破裂而诉诸新会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该案经新会法院三江法庭审理,双方对部分共同财产的价值和归属产生重大分歧,如宅基地、摩托车、电脑、数码相机等婚后共有财产物件,原、被告都想自己分得,但各自又把欲分得物件的价值压低,为此双方互不相让,致使案件在主要问题解决后,却仍在这些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未能圆满审结。
三江法庭的法官认真分析了该案,并从法院执行财产通过拍卖的形式中得到启发。他们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后,制订了“现场审理、现场清点、双方竞价”的方案,并征得双方同意,将庭审活动转到赵某家中,然后组织双方对家庭共有财产逐一确认、清点、登记,通过竞价,出价高者得到竞价物品,出价低者得到相应的金额补偿。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通过竞价,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由赵某以支付4000元现金的形式补偿给邹某。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