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慧丽 李力
--------------------------------------------------------------------------------
中国法院网讯 离婚10年后,与自己同居的前夫竟然又与他人结婚。愤怒的李倩以前夫骗离婚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原来的离婚无效。2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李倩的诉讼请求。
昨天上午,这对夫妻先后来到法庭,然而却是一副漠不相识的样子。李倩在法庭上说,她与丈夫经人介绍相识,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男孩。1994年2月,丈夫起诉要求与她离婚,并在法庭上承诺如果有缘的话半年后即与其复婚,李倩同意了,双方签收了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孩子由丈夫抚养,李倩回到娘家居住。同年5月,丈夫带着孩子来找李倩,与其住了两天,又将她接回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996年5月,李倩在其工作单位开据了复婚的证明信,但未领取结婚证。5月12日,李倩与丈夫按传统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生活至2000年3月。2000年3月,双方发生矛盾,李倩回到娘家居住,同年10月,丈夫与他人结婚,2001年初又离婚。2001年3月,李倩与丈夫又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同年7月,双方搬至新楼房居住,一直至2003年4月丈夫再次与他人结婚。
李倩认为,前夫在当初离婚时就以许诺复婚为名,骗取她的同意,后又以工作忙、没时间等理由推脱,因此双方10年前的离婚行为应属无效。李倩要求法院撤销双方10年前的离婚调解书,宣布两人10年前的离婚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1994年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李倩要求撤消该法律文书,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范围,依据民事诉讼法“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之规定,驳回了李倩的起诉。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