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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丈夫闹上法庭要休生女妻

发表时间:2008-9-14 22:02:42 来源: 作者:


作者: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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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一位21岁的女性张小华(化名)绝对没想到,和庄某没领结婚证便摆结婚酒席后,只因自己生的是女儿,庄某便处处为难她,最后甚至闹上法庭要“休妻”。

    认识一个月强行霸占女友


    据报道,张小华说,她认识庄某前在哥哥家帮着照看孩子。2001年12月8日,她认识了在海口某家电城工作的庄某,两人一见钟情。一个月后,两人在海口万绿园约会时,庄某连哄带骗地强行占有了她。事后,张小华被庄某信誓旦旦的许诺所感动,原谅了他。不久她怀孕了,便找到庄某说不结婚就把孩子打掉。庄某得知她怀孕后非常高兴,一口答应马上结婚。可5个月过去了,婚事却一直拖着。她刚下定决心去打胎时,庄某便和她去拍了婚纱照,并让她回海南东方老家开婚姻状况证明。看到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她的心软了。


    女儿出世后处处遭为难


    2002年5月底,庄某带她去海口秀英检查胎位。到了医院,小华没挂号便糊里糊涂地被带去照B超。从医院回来后,庄某及其家人对她逐渐冷漠。她心里有种预感,对方态度的转变可能是因为B超的结果。在她苦求下,两人于2002年7月22日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并宴请了男方的亲戚好友,她住进了海口美兰区庄某家中。


    一天,庄某突然开口要求她打胎,但她坚决不同意。2002年10月19日,她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自此,她的不幸便接踵而来了。她在庄某家中被多次殴打、辱骂和各种“虐待”。刚开始时,不允许她到外面和邻居说话,不允许她看电视,不允许她回哥哥家。但小华一直默默忍受。


    今年10月底,庄某给小华哥哥打电话称两人合不来,愿赔偿几千元打发她走。此外,庄某还写了份“协定证书”——“双方恋爱心急,没办理结婚证书,留下一个女儿,因生活和思想观念不同,经过互相交换意见后决定分离各自过生活,女儿归男方,男方付给女方6000元,今后不必追究婚姻之事。”小华不同意签名。


  丈夫上法庭解除同居关系


    痛苦的小华早有死了的心,却又舍不下才一岁的女儿。在她打算吃安眠药自SA时,恰被前来探望她的哥哥发现才救回一命。当她和哥哥来海口美兰区妇联求助时,妇联工作人员感到很震惊,并对事情进行调查。


    没想到的是,11月24日,张小华竟先成了被告。庄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两人的同居关系。诉状中称,2002年10月,他们顺利生下一个女儿,但随双方的深入了解,他无法忍受张小华无条理的生活习惯。2003年10月底至今曾几次和张小华私下商量解除同居关系,得到张小华报复性的吵闹,两人感情彻底破裂,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小华则认为,虽没领取结婚证,但已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近两年,双方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在法庭上,张小华满脸泪水地说,她现在已顾不上结果了,女儿的将来才是她最担心的事情。


    此案16日开庭,当庭调解无效,海口美兰区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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