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丈夫离家无音信 妻子离婚获支持

发表时间:2008-9-14 22:02:33 来源: 作者:


作者: 李启明

--------------------------------------------------------------------------------


    中国法院网讯   因为丈夫凌勇屡次不辞而别,妻子孙先平无奈之下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03年11月12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孙先平与丈夫离婚,婚生两子随原告生活。
    舒城县城关镇伏虎村的孙先平诉称,她与被告凌勇系夫妻关系,1988年11月24日婚生一男孩,取名凌卫华,1994年11月4日生次子孙凌。因与丈夫产生矛盾,在怀第二个孩子时,孙先平就回舒城县娘家生活。经亲友调解,两人于1995年正式分居。1996年凌勇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1年5月被提前释放,同年6月,凌勇将户籍迁到舒城与妻子孙先平并户,但双方仍分居生活,自此凌勇便不知去向。2001年8月,凌勇因在外摔断了腿突然回家,孙先平的父亲将他送到舒城县医院治疗,谁知在治疗中途凌勇离开医院去向不明,直到2001年农历腊月29日才回家过春节。2002年正月初十,凌勇再次突然离去,至今下落不明。孙先平遂以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准予离婚。

    庭审中,被告凌勇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也未加深夫妻感情,尤其被告在刑满释放后,数次不辞而别,可见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现原告诉讼要求离婚,理由正当。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