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4日电(方刘、李永文)妻子不堪丈夫长期暴打,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成功离婚并获得了赔偿。日前,这桩重庆市首例家庭暴力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被打的妻子获得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2000年10月,重庆渝北区人徐红与刘勇财相识,一个月后两人结婚。婚后,两人口角不断,有时甚至一句话不对,脾气暴躁的刘勇财就对徐红拳脚相加。2002年,难以忍受皮肉之痛的徐红准 备前往重庆北碚区打工,刘勇财追到公交车上拉徐红回家,被徐红拒绝。刘勇财竟然在车上当着众多围观群众对徐红拳打脚踢,直至围观者报警后,刘勇财才停下来。第二天,徐红经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第7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不仅身体严重受创,精神上也受到极大伤害。
徐红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地走进法院,将刘勇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人身损害,同时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之后认定了刘勇财对妻子暴力伤害的事实,作出了如上判决。刘勇财不服判决,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经办此案的法官认为,这起案件的审结标志着重庆市反家庭暴力已经走出了"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的误区,为受暴者,特别是为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指明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注:文中人名系化名)(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