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复婚登记被疏忽输了官司悔不迭

发表时间:2008-9-14 22:00:55 来源: 作者:


    张某(女)与李某(男)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导致感情破裂,于1995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均未再婚。

  此后,李某经商做生意,虽没发大财,但小钱不断,还置了一套80平方米的楼房,买了一部半新双排座解放牌货车,自己开着天南海北做买卖。张某的日子可过得不顺气,先是单位减员下了岗,后给人打工被骗也没挣着钱;自己做生意又没经验,日子过得艰难而窘迫。到了1998年,张某又患上胃病,生意今天干明日歇,生活备感艰辛。

  转眼到了1999年。一天,李某偶然听人谈起张某的艰难情形,不禁心里一动。自离婚后,李某时时回忆起张某的好处:吃苦能干,不和别人比吃比穿;反观自己的行为,在外面不顺回家里撒气,对婚姻的破裂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免常常自责。听说张某多病生活艰难后,李感到有责任帮她。于是李某主动带上钱物来到张某处。面对过去的丈夫,张某百感交集:这几年身体有病日子过得不顺,亲戚朋友上门日见其少,人间冷暖感受已深,想起以前的婚姻,对自己当初太任性,不将就人,只顺着自己的性子来,也暗暗自责。两人都一般心思,正是两好合一好。自此,你来我往日见亲密。不久,张某搬到李某处吃住在一起,对外只称又复婚和好了。

  2001年9月份的一天,李某在外出送货时不幸发生车祸身亡。张某真是感到了塌了天。对方赔偿3万元,全被李某的父亲领走,李某的父亲不承认张某这个儿媳妇,将她赶出她和李某居住的楼房。张某气愤之余,一纸诉状将李某之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以“妻子”的身份判决让她继承李某的赔偿金3万元及遗产楼房一栋、解放牌货车一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李某虽原属夫妻,但已于1995年离婚,后来虽然表面上和好复婚,但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张某与李某系非法同居,因此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依法驳回张某的起诉。张某手捧法院文书,流下了无声的眼泪:“这都是因为不懂法呀。”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