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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让六旬翁痛失一切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9:13 来源: 作者:


  经过不懈努力,葛玉材有了公司、有了家、有了孩子。在商海打拼数年、经历坎坷的他,最终却因为一次“假离婚”而失去了一切,落得老来无伴、衣食堪忧的困境。 意外的结合 葛玉材下放农村时结识妻子吴丽芳。1979年,对葛玉材来说是幸福的一年,除了新婚的快乐和新添的宝贝女儿,他回到了久别的南京。 “回到南京后,我们暂住在下关,我开始下海经商,发展得相当顺利,赚了不少钱。没想到钱多了,麻烦也来了,她开始有了担心,甚至因为这种担心要和我离婚。”葛玉材说,当时他创建了一家公司,搞金融,资金流动很大,吴丽芳整天担心公司会遇上麻烦。“她说,如果公司出什么事,这些钱都要充公。于是想出歪招,说假离婚,我经营公司,然后把钱放在她名下,这样即便发生什么事,也不用担心会一无所有了。” 于是,1995年5月,葛玉材与吴丽芳协议离婚,手续非常简单,协议上,葛玉材分到的家产仅有小房间、半截橱一张、小床一张、电话一部、冰箱一台。用葛玉材的话说,“这都是假的,只是意思一下,走个形式。” 到头一场空 “经商那几年,我们日子过得很好,房子也买下来了,我所赚的每一分钱都交到她手上,她说,这些钱都是为女儿存的。” 后来,妻子吴丽芳的话果然得到应验,葛玉材的公司遇上麻烦,歇了。尽管之前做了准备,但没有了钱的葛玉材还是明显感觉到了“家”的变化。 “一次,我在床靠背后意外发现一本房产证,房子是在假离婚后购置的,产权人是她,我一点都没沾上边。她下岗后,一个月才350块,就凭这点钱能买房子?用我的钱买房子,却瞒着我,这算什么。我所有的钱全在她手上,公司倒了我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却对我不闻不问,后来干脆带着女儿一走了之。” 葛玉材说,去年6月,吴丽芳与他大闹一场,冲了他的家,甚至打开煤气,幸亏小市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而事发后,吴丽芳带着女儿去了厦门,音讯全无。“我现在一无所有,全靠朋友救助,明明是假离婚,结果弄成这样,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寻求法援 目前,葛玉材已向法律援助中心递交了申请,他说,他要将吴丽芳告上法院,要回他的一切。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龙辉律师分析认为,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假离婚”一说,吴丽芳在离婚后购置的房产,在法律上来讲是其个人财产,与葛玉材无关。 但是,如果葛玉材能证明吴丽芳购房用的钱是他的,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葛玉材还可通过诉讼,要求远在厦门的女儿尽赡养义务。(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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