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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网友要离婚 法院要其反省判决不准离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9:09 来源: 作者:
老婆忙着打理酒厂,老公无聊上网聊天。结果,老公恋上网上情人,要找老婆离婚。日前,彭水县法院认为夫妻俩感情尚存,对老公当庭训诫后,判决不准离婚。 据彭水县法院审理查明,该县桑柘镇男子赵某与妻子何某自由恋爱,结婚8年。婚后,夫妻俩感情很好,共同买住房开酒厂,生活过得不错。正当何某全身心投入酒厂经营时,无聊的丈夫却迷恋上网络。 一次,赵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一个女网友。两人一“聊”恨晚,不可收拾。很快,他们便互相告诉对方手机号码,不上网时就发短信。何某从丈夫手机里发现女网友语气亲密的短信后,大为光火。 赵某决定终结现实婚姻,和虚拟空间认识的情人双宿双飞。主审法官经过庭审查明事实后,当庭对赵某进行训诫,指出其网恋的行为已超出道德底线,并告诫双方各自深刻反省。今后相互关心、信任和尊重,争取重归于好。最后,法院判决不准夫妻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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