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夫妇打官司离婚 年老耳背庭审如拉家常
宁津县84岁的王老汉向81岁的妻子李老太提出离婚,这对李老太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法庭上,李老太颤巍巍地凑近老汉耳朵,哭着问:“我哪点对不住你老王家,非要把我赶出门?”
庭审现场像拉家常
王老汉是去年夏天在宁津县法院提起与李老太的离婚诉讼的,一审法院认为,两位老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但李老太不服,又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双方不予离婚。
6月28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王老汉与前妻所生的儿女及外孙等亲友及证人到场助阵。李老太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和一名律师一起成了李老太的代理人,女儿的再婚丈夫和老太太的外甥也坐到了旁听席上。
法官询问案情时,发现李老太耳聋,用很大声音对她说话,她仍然听不清。法官只好让她把座位移到审判长的桌前,审判长得凑到老太太的耳边大声说话,李老太才勉强听清。王老汉虽然聋得轻些,但也听不清,审判长又把他的座位挪到书记员的桌前。但问话开始后,审判长才发现王老汉的大脑不太清楚,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只好让两位老人坐在离她非常近的地方,好像3个人在拉家常。
18年夫妻为何反目
王老汉和李老太是1988年4月登记结婚的。两人结婚后,没有购置房屋,居住在一个单位的传达室,负责看大门,这一住就是十多年。此后,因为王老汉岁数大了,不能再当门卫了,老两口就租住了老汉小儿子单位的两间宿舍。老汉是退休干部,有较高的工资收入,老太太是家庭妇女,没有生活来源,两人就靠老汉的工资生活。平时老太太做饭,家里日常用品都是老汉去买,老太太负责保管老汉的工资,钱放在哪里老两口都知道,需要花钱就去拿。这样平淡而安稳的日子一直过到2005年底。
2006年春节前后,王老汉两次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围绕钱的问题,王老汉和子女们与老太太及老太太的女儿产生了越来越深的矛盾,随后老两口分别住到自己的子女家,谁也不理谁。后来,因为在老太太不知情的情况下,老汉的二儿子从银行取走了老汉和老太太的24000元存款,说是交给了王老汉,李老太遂到宁津县法院起诉王老汉的二儿子侵犯她的财产权。法院最终判决老汉二儿子返还给老太太12000元,而这场官司,使双方积怨愈深。
王老汉说,他们结婚后有小矛盾,没有大矛盾。但在他2006年春节前后生病时,李老太把他们放在炉子洞里的5万元现金拿走了,还从他三儿子那里拿走了两万元,都拿到她女儿家去了,一共拿走了他7万元钱,所以他坚决要求离婚。
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
法庭上,王老汉的二儿子说,李老太与他父亲结婚,是图他父亲的钱。但结婚后,他父亲吃的、穿的都很差,顿顿萝卜咸菜,父亲盖的被子、褥子是用旧棉絮接起来做成的,老太太却说这样的被子暖和。而她的被褥却是用新棉花做的。老两口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王老汉的二儿子还叫来常到王老汉家串门的三位邻居作为证人出庭做证。但李老太说根本不认识他们,不承认证人证言。
李老太的律师认为,此案实质性问题不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是钱的问题,是因为老汉说老太太拿了他7万元钱造成的矛盾,但老太太是否真拿走了7万元钱,王老汉方没有举证。李老太律师还辩称,王老汉子女们说老太太对老汉照顾不周也是无中生有,老汉是听信了老太太私自拿走7万元钱的传言才产生了离婚的想法,事实澄清后,老两口会言归于好的。
王老汉的律师则认为,双方都是老年再婚,结婚的初衷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生活上共同照料,所以双方感情没有稳固的基础,在庭审中也看不出还有和好的可能,况且老汉态度明确,坚决要求离婚。从现实情况看,双方均八十有余,能够相互照料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硬让他们在一起,只能生活得更痛苦,所以双方不能再和好了。
两位老人好聚好散
李老太说:“怎么说,他也得管我吃饭啊!我女儿两口子靠卖菜生活,收入也不高。”老太太的女儿说,老太太有两个女儿,一个养子,大女儿已去世多年,老太太与养子妻子关系不好,无法共同生活。她认为,老太太嫁给老王家18年,就是老王家的人,王老汉一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应该管老太太的晚年生活。
王老汉则不住地念叨:“她拿走了我的钱,我坚决跟她离婚。她把我的7万元钱全拿走了,够她花的了,一分钱也不给她。”
因为王老汉有脑血栓后遗症,大脑有时清楚,有时糊涂,虽然法官多次给他做工作,怎奈难以改变他脑子里已根深蒂固的“老太太拿走了我的钱”的印记。
法官认为,两人生活都已经无法自理,即使判两位老人不离婚,也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王老汉或其子女也不可能再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为了让两位老人尽快从经济纠纷的漩涡里解脱出来,更好地安度晚年,主审法官做通了老太太和她女儿的工作,使她们认识到,两人之间的误会很深,已经影响到两个人的感情,根本无法再生活在一起。同时为解决好老太太今后的生活来源问题,经法院调解,王老汉拿出两万元钱来补助老太太,老太太由女儿来赡养,两位八旬老人离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