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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五十载 金婚老人闹离婚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7:15 来源: 作者:


本网徐州讯:离婚对很多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无奈的事情,我们很难将它和古稀老人联系起来,当一对银发夫妻携手晨昏漫步时,总会引来许多人羡慕的目光。然而,江苏省丰县一对结婚50余载的金婚夫妇携手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坎坷之后,子孙满堂却闹起了离婚。今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李老汉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这对离婚的老夫妇,丈夫李老汉和老伴宋老太都是年逾7旬的古稀老人。老两口于19547月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且生有两子三女,现在都已经成年,老两口而今是子孙满堂。上世纪80年代末,李老汉和宋老太因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发生了矛盾,两人开始分居。2002年至2005年期间,李老汉多次通过中间人说和,想与老伴和好,并申请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调解,要求与宋老太同吃同住,后因其他原因未果。李老汉见和好无果,遂一纸诉状将老伴告上法院起诉离婚。李老汉在起诉状中诉称:两人分居已十余载,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2002年以来我多次表示和好,她却始终拒绝调解,为此特申请离婚。宋老太则辩称:两人分居是他一直漂泊在外不愿意回家造成的,如果他现在回家,我们还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为了各方面的影响和我对他的夫妻感情,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老汉与被告宋老太双方结婚已达50余年,且双方生有两子三女,“没有感情”之说难以成立;夫妻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分居至今,但原告从2002年至2005年期间通过种种关系愿与被告和好,只是因某种原因未果,原告的该行为应视为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双方均已进入晚年高龄,处于双方应该互相体贴、互相照顾的年段,不应再发生矛盾,只要彼此互谅互让,相互沟通,就能消除彼此间隔阂和误会,再度携手,共享幸福晚年。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李老汉的离婚请求,而主张老年夫妻间应该“和为贵”。

 

 

 

 

文章出处:丰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刘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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