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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欲离婚 赌债需分担?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6:34 来源: 作者:


    嗜赌酗酒的丈夫在外欠下巨额赌债,妻子打算与之离婚,但是却担心自己要承担丈夫一半的赌债。昨天,省城的赵女士来电咨询,夫妻如果离婚,妻子是否要承担丈夫在外欠的赌债。

    赵女士跟丈夫结婚已经15年了。新婚前几年,丈夫是个勤劳爱家的好男人。后来,丈夫认识了几个朋友,慢慢迷恋上了麻将。刚开始,他们只是赌一两元刺激一下,之后越赌越大,经常不分白天黑夜地赌。

    由于赌钱,家里那点积蓄很快就花光了,丈夫工作也丢了。没了经济来源,丈夫输了钱就伸手向赵女士要。前段时间,几天没归家的丈夫给赵女士一张欠条,赵女士一看吓了一跳,丈夫已经在外面欠下十多万的赌债。

    无奈之下,赵女士想提出与丈夫离婚。赵女士说,自己的工资不高,还要供孩子上学,如果丈夫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也要自己负担一半,压力将非常大。

    据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介绍,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离婚时首先应以等值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如何负担。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婚前个人的债务,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吴律师认为,根据这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债务,是合法债务的前提下,妻子负连带清偿债务责任。所以,赵女士必须证明丈夫所欠款额是用于赌博。赌博不是合法债务,如果能证明可以不用偿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赵女士也要偿还这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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