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结婚10年的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男方突然拿出4张借条,称自己有5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经司法鉴定,这4张借条上的字迹是今年初才形成的。据此,法院判决借款不成立。
陈明与李云(均为化名)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自2005年陈明辞去公职开始做生意后,夫妻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关系逐步恶化。今年3月,陈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明突然向法院提交了4张总额为5万多元的借条,每张借条都用圆珠笔写明了借款数,借款日期分别是去年的3月和4月。陈明说,这些钱是他向两个朋友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云也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李云感到很诧异,她在法庭上称,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些借款。她认为这些借条都是陈明伪造的。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李云要求对4张借条的笔迹以及笔迹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借条确实是陈明写的,上面的签名也是陈明的笔迹,但借条的字迹形成时间却应该是在今年年初。
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杰告诉记者,对于圆珠笔字迹,可以通过色谱法鉴定圆珠笔油墨字迹的形成时间,在字迹没有被破坏的情况下,误差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