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婚前缺乏起码的了解,相识仅仅7天便草率成婚,共同生活不到半个月后,却又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离婚。5月19日,在石城法院的调解之下,这起闪婚又闪离的儿戏婚姻终以双方自愿离婚而告终。 2008年2月11日,原告彭某某和被告陈某经人介绍相识,仅仅七天之后,双方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婚。然而“闪婚”的浪漫并没有给年轻的彭某某和陈某带来幸福的生活,却让他们尝到了婚前缺乏了解草率成婚的苦果。彭某某和陈某共同生活仅仅半个月之后,双方就因性格不合而分居,之后陈某外出打工。2008年4月,彭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陈某归还结婚时的彩礼6000余元。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彭某某和陈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虽然该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自愿离婚,但是法官事后表示,婚姻原本应建立在夫妻感情基础之上,感情的建立需要双方互相了解,缺乏了解草率成婚,是最终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希望更多的青年人在生活中要认真对待感情,对待婚姻,不要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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