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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仲裁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酌情受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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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11/8 9:55:21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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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劳动律师: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般来讲,超过仲裁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出现以下情况的,说仲裁委员会一般会酌情考虑受理。 其一、因不可抗力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 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料、无法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中的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等,还有社会原因造成的现象,如发生战争等,都是当事人主观上无法控制和防止的事件。 其二、有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 正当理由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如当事人生病、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等情况而超过时效,这些情况都可作为仲裁委员会认定有正当理由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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