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一些劳动者认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就等于捧上了“铁饭碗”,一些企业则认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就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其实这些都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
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也没有许多企业想象的那么可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在解除条件上,除了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外,并无其他区别,同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依法律规定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若员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时,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成本提高
劳务派遣近年来因其成本低、用工灵活、便于管理的优势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但长期以来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被随意克扣工资、同工不同酬等现象屡屡发生。
为了让劳务派遣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的同等待遇,《劳动合同法》对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大大提高了劳务派遣的成本,值得用工单位和被劳务派遣者注意。1、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应与具有合法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的公司进行合作。2、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2年,派遣员工没有工作时,派遣单位也要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3、派遣员工不用向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支付任何派遣费用。4、被跨地区派遣的员工,其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5、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6、派遣员工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的,同样适用该单位的工资调整机制。7、实际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派遣员工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进行再次派遣。
此外,《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新法实施带来的高用工成本而青睐使用劳务派遣工,其实,随着国家对劳务派遣用工的不断规范,劳务派遣成本已经大大上升了。(朱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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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首次参保的人员,从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续保和企业职工转为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必须连续缴费不得中断,逾期1个月缴费的,将影响您在医院就医及药店购药;逾期3个月中断缴费的,即为中断参保,需再次参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特别提醒以个人名义参保人员及时将养老、医疗保险费存入银行代扣代缴保费的存折账户中,确保农村合作银行按月扣缴保费成功。有关政策咨询电话:8262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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