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劳动律师>>>正文

劳务派遣同样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发表时间:2008-12-6 23:49:3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针对当前一些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不良趋势,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人事局昨日紧急召集全市100多家涉及劳务派遣的人力中介公司,明确表态,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存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而且,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派遣工。

  广州劳务派遣工达十几万

  据《信息时报》报道,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作为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一直存在争议。它固然会使企业减少了一些用工管理成本,实现了用工机制的灵活和弹性化,对劳动者本身来说亦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渠道。但劳务派遣却经常出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表示,广州大约有100多家人力中介从事劳务派遣,涉及的劳务派遣工估计在十几万。当前劳务派遣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不同工同酬;随意辞退等。更严重的是当前用人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回避用工风险,在劳动者不知情,甚至是被胁迫的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成为派遣劳务工,这种滥用劳务派遣的做法就值得商榷。

  不可能规避《劳动合同法》

  针对个别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做法,谢迎建明确表示,这招行不通。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孤立地看了《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误以为劳务派遣单位只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就大错特错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同样要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谢迎建表示,如果劳务派遣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前可以变成真空的话,那么社会上所有的员工都可以变成劳务派遣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会被架空。而法律不可能允许这样的漏洞存在。

  劳务派遣有“三性”要求

  究竟什么样的岗位方才适应劳务派遣?这一疑问普遍存在于广大劳务派遣机构和使用企业的负责人当中。“针对这一问题,其实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必须是符合临时性、可替代性、辅助性三性要求的岗位”,谢迎建表示。

  新法同时明确,企业不得将一个长期性的岗位,分割成若干个劳务派遣岗位。通俗的来讲,如果商家将一个收银员常设性岗位分裂开来分成若干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岗,这就肯定违反了立法原则。至于何谓“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国家劳动保障部也将很快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进行严格明确。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