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国在一家造纸公司打工时被电线击中,强大的电流将他击落到传输带上,飞速运转的铡草机将其双腿齐齐铡断。为讨损失,朱家国一纸诉状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湖北省枣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一次性支付朱家国各种损失、费用71.5万元。记者从该法院获悉,截至8月9日,朱家国已经收到8万元的执行款。 打工遇飞来横祸 今年31岁的朱家国是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舂农民,他与同村姑娘陈传芬经过两年相恋后喜结连理,婚后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夫妻俩承包了10余亩地,农闲时,朱家国就在镇上的企业打工,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和和美美。 2003年6月30日,对朱家国来说是一个黑暗的日子。 这天清晨6时许,在枣阳市南都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公司)打工的朱家国在上班时不慎被头顶上的电线击中,一股强大的电流将朱家国击晕。朱家国被击落到传输带上,飞速运转的铡草机将朱家国的双腿齐齐铡断,钻心的疼痛让他再度昏死过去。 经过医院抢救,朱家国虽挽回了生命,却变成了一个“废人”。朱家国苏醒后,当妻子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后,这个一米八的彪形大汉不禁嚎啕大哭。妻子陈传芬的体贴、安慰,给了他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 索赔遇好人相助 朱家国住院后,由于他工作的南都公司没有为他交纳医疗保险金,新组建的枣阳市龙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为他支付了3.7万元的治疗费后便撒手不管了。 因南都公司被龙源公司购买,龙源公司接管了南都公司的债权债务。因此,朱家国在家人的帮助下,找到龙源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并给予他工伤待遇。龙源公司以企业不景气,刚改制为由推脱。 为了维护权益,朱家国的妻子开始四处奔走,但收效甚微。为治病,他们变卖了所有值钱的家当,包括赖以栖身的四间砖瓦房。但这点钱与巨额治疗费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就在朱家国一家陷入绝境时,枣阳市北城法律服务所的何大明得知了朱家国的遭遇,这个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律师向朱家国伸出了援助之手。 2004年6月11日,经枣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朱家国的伤残程度为二级,属重伤,其护理等级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8月5日,朱家国就工伤待遇问题向枣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枣阳市劳动局认定朱家国是工伤,并确认其应享受的伤残待遇,要求龙源公司支付朱家国各项费用3.3万余元。 但朱家国认为仲裁裁定的有关费用太低,无法接受,他放弃了仲裁,把龙源公司推向法庭,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说法。 诉讼得法律撑腰 8月17日,朱家国委托何大明为代理人向枣阳市法院提起诉讼。10月20日,枣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枣阳市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23日,南都公司被龙源公司购买并改制成民营企业,该公司承担了南都公司的债权债务。 为此,法院认为,朱家国在龙源公司的做工过程中因工伤事故受到损害,其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而负伤,伤残等级为二级,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原告请求享受工伤待遇、被告赔偿仲裁费(1000元)及诉讼代理费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但对于法无据及过高部分的赔偿请求,不予保护。 被告辩称,原告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又无事实依据,故不予采信。被告既未给原告交纳工伤保险,又未给原告交纳社会保险,如果被告一旦出现企业转让或歇业,不仅原告的生活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也无法实现,故被告称企业才改制,债务包袱较重,请求按月支付原告伤残待遇的意见,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决龙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朱家国停工停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补助金、住院医疗费、护理费、安装假肢费等费用71.5万余元,驳回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子女抚养费等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请上诉。但判决书生效后,龙源公司也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赔偿义务。2004年12月15日,朱家国委托代理人向枣阳市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不遗余力攻执行 具体承办执行任务的枣阳市法院执行二庭找到龙源公司,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二庭庭长樊金锋带领法官多次到龙源公司,讲述了受害人的现状和遭遇,并讲明法律的严肃性。 3月26日、4月6日,樊金锋将执行的6万元分两次送到朱家国家中。捧着执行款,朱家国潸然泪下。 据樊金锋庭长介绍,由于被执行方暂无执行能力,一次性将赔偿款执行到位有一定的困难。目前执行人员仍在想方设法查找有关执行线索,尽快兑现赔偿金。 7月17日,在樊金锋的多次协调下,执行法官带着被告方龙源公司负责人来到朱家国的家中,亲手将两万元赔款递到朱家国手中。 8月9日,就赔偿金的最新落实情况再次采访了枣阳市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樊金锋。樊庭长告诉笔者:“法庭将组织原告和被告一同协商,力争一次性解决余下赔款问题,并要求在法院执行庭的监督下签订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朱家国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目前双方正在协商之中。”樊金锋还向笔者透露,估计最近会兑现一笔10万元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