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劳动律师:《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四、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五、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六、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九、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十、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十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