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单位欠薪致职工解约 职工起诉获赔补偿金

发表时间:2008-10-7 8:30:21 来源: 作者:


企业拖欠了职工的工资,职工无奈之下提出辞职,是否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答案是肯定的。昨日,巴南区法院披露了一系列劳动争议案。

    徐财刚在2004年2月到巴南区重庆华鼎生物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华鼎公司)工作,由于效益不好,他的工资及保证金共计1.1599万元被拖欠。去年9月25日,徐财刚以此为由, 和公司解约。去年11月,徐财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仲裁委支持了被拖欠的工资,但同时认为,是徐财刚提出辞职,华鼎公司可以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徐财刚不服,向巴南区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华鼎公司自愿按被拖欠工资的25%加发经济补偿金。

    沈君法官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此种情形,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除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沈法官还介绍,该公司发生了19件劳动争议案,其中9件超过了60天的诉讼时效,所以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只好撤诉。针对此情况,本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出特别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比以前60天的诉讼时效大大延长。

    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即对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等案件的裁决,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唐中明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