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
业主可集体诉讼分摊风险
购房者屡屡遭遇房产证“难产”,面对开发商以诸多理由搪塞,除了投诉至相关部门,购房者似乎没有他计可施。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在现实中,很少购房者在遭遇房产证逾期办理时会诉诸法律。大部分业主心里都想着,只要开发商办好房产证就没事了,至于合同中开发商逾期违约的责任就不追究了。原因是大部分业主都怕惹麻烦,不愿直接与开发商对簿公堂。”
该律师分析,单个业主去面对开发商会觉得个人力量薄弱,而类似这种房产证逾期办理的纠纷都是整栋或整个小区的事,只要一户拿不到,基本整栋或整个小区的业主都拿不到。加上大部分业主维权意识不强,很多人只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层面。该律师提醒,如果这类型的纠纷付诸诉讼,业主基本都会胜诉。因此,业主如果能联合起来进行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集体诉讼,风险成本都可分摊给每个业主。另外,惠州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开发商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很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都很长,因为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契税、购房发票、实测报告、房产的初始登记,过程比较复杂。律师提醒,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为业主办理出房产证就是违约,购房者可按合同诉讼索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