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官林德病逝后留下一份文件,以遗嘱形式对公司及自己遗产分配等问题作了约定,其弟官林富、其女友银朗皆是受益人,而他与第三任妻子邱沛所生的儿子小华(化名)只得到价值数十万元的物品及未来部分股权。 为争夺上亿元遗产,小华和叔父官林富、爷爷、奶奶等人打起了官司。一审、二审、再审……数次审判,并未化解这场豪门恩怨。据了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下周再次开庭审理这起遗产纠纷案。
官林德系双流白家镇人,曾在盐市口黄金口岸一手打造了成都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2002年病逝。邱沛是官林德的第三任妻子,两人1996年离婚,儿子小华归邱抚养。
去世前,官林德以遗嘱的形式将两个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弟弟官林富,将公司下属的银氏物业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女友银朗。对于儿子小华的未来,官林德作了安排:小华长大结婚后,官林富必须将两家公司一半股权无偿转让给小华。邱沛表示,由于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她以小华的名义将官林德的父母、官林富、银朗及银母告到成都中院,要求分割官林德的巨额遗产。
法院经历了3次开庭后认定,官林德生前留下的“约定”真实有效,故官林德已作出处分的财产不能算遗产。如此一来,邱沛起诉书中罗列的10项财产仅有一辆现值125.1万元的奔驰轿车、两只劳力士手表和官林德的保险赔偿金进入遗产分配。2003年12月18日,成都中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判令小华分得65万元和一只劳力士手表,以及保险赔偿金中的7.5万元;官的父母分得60.1万元。邱沛和官林富均表示不服,并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
因为官林德与发妻的女儿徐丽娟对放弃继承反悔了,2004年4月30日,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05年5月23日成都中院作出判决,只是在奔驰车的分配上稍有不同。邱沛、徐丽娟和官林富再次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第二次重审中,成都中院查明,早在2002年,徐丽娟为继承遗产将官林富及爷爷奶奶告到双流县法院,随后双方就保险费等达成了调解协议。去年11月9日,成都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小华和徐丽娟的诉讼请求。
邱沛再度上诉至四川省高院。据了解,省高院将于下周开庭审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