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约定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题的。违约责任诉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
一、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不支付、不完全支付、不按时支付价款; 2、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延迟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3、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
二、不履行合同义务是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多方的过错造成的。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为:
一、对于不按合同支付价款的,对方可要求支付价款;
二、对于不按合同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对方可要求履行合同义务(除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三、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或者退货。
对方当事人要求违约当事人承担以上责任外还可要求赔偿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