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
|
公司
|
劳动
|
民商
|
保险
|
刑事
|
离婚
|
休闲
|
站长
|
人身
|
电视
|
工商
|
建筑
|
新法
|
文书
|
常识
|
顾问
|
照片|
咨询
|
|
劳动律师
|
记者联动
|
法治视频
|
法律法规
|
客户关怀
|
公司律师
|
本站动态
|
民商专题
|
媒体之声
|
人身损赔
|
离婚律师
|
交通律师
|
新闻夜班
|
律师休闲
|
最新资讯
|
刑事综合
|
便民通道
|
赔偿标准
|
站长视频
|
本站公告
|
民商综合
|
股权转让案例
|
公司综合
|
风景照片
|
法律顾问
|
远东风采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本站下载
|
法律文书
|
诉讼常识
|
站长相册
|
债权债务
|
工商登记
首页
>>>
民商专题
>>>
合同纠纷
>>>
合同案例
>>>正文
购货未约定付款时间 诉讼时效从何起算?
发表时间:2009-05-16 22:59:35 来源: 作者:王浙安
赵泉(化名)系广西宾阳县的一个个体商人,他在广西百色市开有一个纸厂。吕飞(化名)在广西南宁市经营餐饮服务业,与赵泉是朋友关系。从2001年1月份起,赵泉一直向吕飞供应纸巾,吕飞也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在生意上合作得比较愉快。2003年8月13日,赵泉向吕飞提供了一批价值为5600元的餐巾,吕飞没有及时付款,并于同年12月转做其他生意,此后,吕飞一直没有支付货款给赵泉。2006年1月5日,赵泉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吕飞支付货款5600元。吕飞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提出抗辩,他承认欠有赵泉的货款,但认为赵泉超过诉讼时效后才向法院起诉,失去了法律的保护,要求法院驳回赵泉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按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对货款支付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货款。吕飞在2003年8月13日收到餐巾后,一直没有支付货款,诉讼时效应当从收到货物之日起计算,赵权于2006年1月向法院起诉,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且无证据证实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况,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本案涉及到买卖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出卖人提供货物后买受人一直没有付款,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诉讼时效应从何起算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本案中,赵泉供货后,双方没有约定货款支付时间,因此诉讼时效从2003年8月13日起计算,赵泉应该在此后两年内向吕飞主张权利,其于2006年1月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此得不到法律保护。
相关新闻: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
推荐文章
·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图片新闻
无业男子为泄恨入室杀
北京七旬老翁20年绘成
男子起诉出版社称新华
31岁女子身高仅75厘米
热点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6月1日,2008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
·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
写欠条的要求及欠条范本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之《装修的
熊律师点评之揭秘驾校
熊律师点评之街头发卡
熊律师点评之申请计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
】广西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
邮编
】:530022 【
电话
】13878124891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
]|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
ip查询
|
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
|
自助链接
|
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
.Com
,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