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就谈婚论嫁,领到结婚证后,“蜜月”没过几天,新媳妇就没了人影,后来才得知这个“媳妇”原来是个骗子。2011年4月7日,在这起利用真结婚真骗财的案件中,被告人钟某、杨某、韦某、吴某、夏某和廖某被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二年五个月、一年九个月、一年八个月、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万五千元、一万元、一万元、一万元、一万元。
财迷心窍,走上诈骗路
钟某、杨某、韦某、吴某、夏某和廖某虽然来自广西、湖南、贵州,但是他们怀揣着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突发横财,一夜暴富。
哪里有这样好的捷径呢?6人开始分头行动,采集信息。一段时间后,6人便凑在一起商讨良策。经反复权衡,最后确定利用骗婚来实现发财的梦想。这办法虽然挺好,但身为骗婚的诱饵和道具的吴某、夏某和廖某心里还是有些不安,这不是骗人坑人吗?对此,钟某、杨某、韦某便“开导”她们说,只要你们出面配合,到时候跟对方登记结婚了,就不犯法。钟某、杨某、韦某还特意叮嘱一定要登记完了,成了合法夫妻,生活几天后,再找个合适的理由走人或“蒸发”。
这番说法对吴某、夏某和廖某来说真是醍醐灌顶,反正自己也不怎么吃亏,还能分钱,何乐而不为?商量妥当,6人便开始分工,开始走上骗婚之路。从此,6人的命运也随之发生改变。
落入套中,浑然不知觉
邹某虽然长得不差,脑子也不呆,但是身处偏远乡村,家境贫寒,因而30多岁了还找不到人生的另一半。他心里很着急,父母更焦急。杨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一股高兴劲从心底骤然升起。
2010年4月8日,杨某拨通了钟某的手机,告诉他这一特大喜讯。带着欣喜,钟某立即联系上了吴某,商定以吴某化名为“潘红花”,于第二天进行“相亲”活动。一切安排妥当后,杨某便带着邹某于2010年4月9日一起乘车前往贵州省独山县与钟某、“潘红花”见面。吴某虽然已30出头,但由于长得娇小,又打扮得时尚,自然显露出几分姿色,深深打动了邹某的好逑之心。在杨某与钟某的导演下,“潘红花”与邹某相谈甚欢,彼此表达了爱慕之情。见事已水到渠成,杨某、钟某便趁势提出,只要邹某送上25000元彩礼,当天就可以将女友带回成亲。
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喜事竟然来得如此突然,亦办得如此顺利,本该引起邹某的质疑和警惕。然而,求偶心切且涉世不深的邹某不仅信以为真,而且对媒人杨某感激不已,立马赶回家凑齐了25000元彩礼。恐邹某生疑,杨某、钟某收下彩礼后,“潘红花”便“含情脉脉”地跟随邹某回到了湖南芷江邹某家中居住。
“潘红花”的飘然而至,邹某父母心里乐开了花,从早到晚忙前忙后,为的是给新“媳妇”接风洗尘。4月12日,“潘红花”与邹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成了合法夫妻。这下,邹家完全放心了。不料一个月后,邹家的喜悦被一扫而光。“潘红花”确知已“大功告成”,便以其叔叔生病要回家看望为由而趁机溜走。
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钟某、杨某、韦某、吴某、夏某和廖某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以介绍婚姻为手段,以收取彩礼、介绍费为由,先后从4名被害人手里诈骗财物价值107100元。
法网恢恢,教训警后人
有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经4名被害人举报,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钟某、杨某、韦某、吴某、夏某和廖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6月至8月间,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刑事拘留和依法逮捕。2011年1月8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当前,以“结婚”为幌子、骗钱为目的诈骗案件,值得关注!一些农村接二连三发生了利用合法登记结婚的方式骗钱的新型诈骗案件,让许多农民落入了被骗的陷阱。因此,这一现象应引起农民群众的高度警觉,千万警惕别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合法婚姻的骗财陷阱,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上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