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一个离婚女人的口述:男人有钱就变坏

发表时间:2009-9-20 8:26:54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不,我一定要离!”“如果离婚,你不能带走一分钱。”“我不要你的钱!”“房子也不能给你。”“谁要你的房子!”“如果离婚,孩子你一个都不能带走。”“可以。虽然心在流血,我却不想回头。我一门心思摆脱这种折磨人的生活,只要离开阿刚,我就能找回失去的尊严。

  后来想,阿刚当时的苛刻是想要我放弃离婚的打算,没想到我会那么坚决。或许极度的自卑就会极度地自负,我对阿刚说:哪怕离婚了我一个人过,哪怕我穷困潦倒,哪怕我以后找个要饭的,找个残废的,我都不会再和你生活!

  在等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阿刚终于对我说,我们不要离了,我错了。我说:太晚了。

  离婚后,我没有一点的轻松。表面上我维护了尊严,我胜利了,可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小小的房间空荡荡的,没有了儿子们的追逐,没有了家的味道——— 我失去了一切,我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下去,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束这漫无边际的心痛……可是,命不该绝,很巧合,朋友打电话找我时觉得情况异常,就赶了过来,见我已经昏迷,抓紧打了120

  那之后,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看了很多书,想找到一些答案。我从愤怒到平静到反思,感觉自己真的就像一位女作家说的,做了女人一生不要做的三件事情:不要用他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不要以惩罚自己的方式来惩罚他;不要用他的错误再来惩罚他。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相关新闻:

·韦某离婚纠纷(涉外)一案(已委托)·现代搞笑版:男子称离婚不懂要登记?!
·结婚一年妻子拒同房 法院判离婚判女方退礼金·男子上门逼人离婚反命丧刀下
·男子傍上富婆欲离婚 称一切是为了孩子·法案追踪:婚变
·丈夫执意离婚被妻子孝心感动撤诉·一科研所长为包养离婚少妇疯狂索贿受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