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外性行为的“成本”较过去有大幅度的降低。这里的成本,简而言之即是指婚外性行为所花费的代价。从心理上看,人们对婚外情已变多了宽容。当事人的负罪感降低,外人的评价少有贬斥,渐趋中性;从制裁上看,过去至少是行政处分,甚至是更为严厉的制裁,而今却已无人来管。
其次,婚外情的“收益”大有提高。从心理上看,当事人可以演绎一场酣畅淋漓的爱情故事;从生理上看,可以得到莫大的性满足;从经济收益上看,可以获得一定的金钱或利物作为回报;从社会收益上看,当事人自以为得到了真正的婚姻或是有了爱情的结晶。
由此,经济学家总结说,婚外情过去成本大于收益,因此鲜有之,而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婚前婚外性交流的成本都有大幅度的降低,而与此相反,其收益却有上升的势头,特别是经济收益和心理满足。这一降一升,在越来越大的净收益的驱动下,婚外情自然是更加普遍。
经济学家从另一角度的分析是不无道理的。同样,我们在谈到“第三者”问题时,自然也要超出法律之外,“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保持家庭的稳定需要社会的向心力,需要法律、道德、舆论、伦理等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