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为: (一)、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二)、缴纳出资。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就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组建公司组织机构。
(四)、申请设立登记。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