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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何规定?

发表时间:2008-09-16 22:3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规定:
    一、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二、如果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2、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3、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的,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定股票承销协议;
    4、与银行签定代收股款协议;
    5、将股份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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