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原则:根据《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
总体思路: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进行。
"统一组织"就是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股东公平行使权利。
"分散决策"就是针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差别性和复杂性,由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经过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和平等协商,形成本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光大证券研究所 渚海滨/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