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经济适用房销售定向 二手经济房交易日渐活跃

发表时间:2008-12-30 22:26:42 来源:房地产法律网fangchan100.com 作者:



经济适用房销售定向 二手经济房交易日渐活跃

购买经济适用房对于不少人来说真是非常困难。首先是供应量少,而且根据日前北京市建委出台的政策,经济适用房大部分将实行定向销售,这就让很多购房散户一房难求了。既然一手经济适用房购买困难,很多人就转向二手市场,因为如果房子已经住满5年,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据记者自京城各大经纪公司了解,目前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日渐活跃。

二手交易日渐活跃

二手房交易的冬歇期在2006年仅有两周左右,市场很快就恢复到了往日的热闹,这一点可以从各中介公司营业时间看出来。顺驰等公司的营业数据表明市场日成交量已经恢复到节前的80%,日成交量保持在250套左右,而经济适用房更是目前一个热点,占到了成交量的15%,供应与需求分别比去年同期有了很大增长。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有经济适用房项目70个左右,最大的是回龙观和天通苑,目前售价与买价相比已有30%左右增长,如目前回龙观新经济适用房在2600元/平方米左右,而二手经济适用房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与同区域其他已购公房价格基本接近。

近两年是经济适用房上市比较集中的时期,2005年很多房主期望房屋升值比较高,惜售心理较严重,但进入今年,房价涨幅放缓,可上市房源数量进一步增加,这些都预示着今年的经济适用房将成为二手房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

散户购买困难

据了解,今年将有7块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这7块经济适用房总面积达到200多公顷,如果全部投向市场,将向北京市民提供接近30000套经济适用房。

虽然数量不少,但是这些房子大部分是定向销售。根据北京市建委出台的政策,四类人将优先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这四类人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搬迁居民、重点整治“城中村”的外迁居民、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搬迁居民以及为保护古都风貌而拆迁的居民。

定向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由市建委和动迁地所在政府,根据拆迁居民的比例和居民意愿,把所有经济适用房进行“切块”,分给各个区县,再由区县向拆迁居民进行登记和购买资格的审核,组织定向销售,定向销售之后的剩余房屋再对社会公众公开开放。剩余房屋数量很少,因此,散户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非常困难,不少人转向寻求二手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交易明细

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与普通二手房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记者采访了北京顺驰市场部有关人员,总结了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中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希望对消费者有所帮助。

对于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来说,5年是个分界线,这个5年以购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满五年出售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购买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没有其他费用,和一般二手房一样。

2.未满五年出售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实需要出售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的客户,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必须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在人民币6万元以下。

经济适用房销售定向 二手经济房交易日渐活跃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的适用指引
·奇兰芳、马卫东诉段永孝拖欠工程款上诉案
·项目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招标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中外学员莅临远东律师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可否撤销?
·熊律师:巧妙录音取证打赢一场巨额借贷官司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

图片新闻
 

安徽“白宫书记”涉嫌 网友曝农村孩子面带哭
歹徒绑架6岁儿童勒索6 华南师大博士楼下连唱

热点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刑法罪名一览表
站长视频
 
独家收购合同的漏洞 熊律师对南宁市运管部
熊律师点评:交通事故索 [视频]姐弟房产大战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