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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可否依据广告

发表时间:2008-12-30 22:19:48 来源:房地产法律网fangchan100.com 作者:



购房可否依据广告

问:我看了某房产公司的广告后,购买了这家公司一套期房。但交房时发现,房屋及小区的实际情况与广告的宣传相差极大。我在与房产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与其对簿公堂。但法院却以广告没有写进合同为由判我败诉,请问孙律师,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答:商场如战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商品经济时代,商品有一个好的包装,将会在同业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自然也不例外。因此,许多房产商加大了对广告的投入,从而产生了一批近乎完美的房产宣传资料。本人认为,消费者光看广告就作出买房的决策是不明智的。消费者买房,要学会看广告。对消费者来讲,广告只是供房资源的提示,决不是买房指南。要买房,可以把广告作为一条线索,不过终究要到实地去看一看,去掉包装看内核,看看位置如何、环境如何、质量如何。要是买的是期房,还得看看工程进度如何,交房时间能否有保证。

要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对广告的责任约束力要有客观的认识,广告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广告的承诺不是买卖双方实打实的约定,不管广告怎么说,到签合同时都要一一写明白。如果看广告就以为一切如同广告所描述的那样,从而放弃了对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晓权,盲目的签订购房合同,后果就会难以预料。

至于李先生问及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一事,由于律师不了解全部案情,无权对此妄下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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