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逾三成购房者买二手房不贷款 自住已成主流需求

发表时间:2008-12-30 22:16:34 来源:房地产法律网fangchan100.com 作者:



逾三成购房者买二手房不贷款 自住已成主流需求

自住是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最主流的需求,越来越多的自住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昨天,记者从中原地产、信义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沪上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了解到,今年以来,贷款购房的比例比去年同期下降 15%左右。在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中,超过30%的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成以上购房者不贷款

  上海二手房市场再次迎来量价齐升的态势。在新一波上涨势头中,上海二手房市场购房者的贷款需求并没有按比例上升。

  信义房产7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所有交易成功的二手房交易案例中,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的购房者比例为60%,申请满额银行贷款的约有15%。在贷款购房的消费者中,又有20%的人选择纯公积金贷款。与去年同期相比,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消费者比例增长15%左右,在不贷款购房的案例中,很多二手房交易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中原地产的最新统计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据其统计,7月份,在所有二手房成交案例中,35%左右的消费者选择一次性付款,选择贷款的成交案例占65%,其中30%的二手房买家仅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自21世纪不动产的统计显示,约30%的二手房成交案例无贷款,还有30%-50%的案例只有公积金贷款。

  受不贷款买房和纯公积金贷款买房比例上升,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商业贷款购房比例约为三到四成。

  中原地产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二手房市场上,购房者首付明显增加与两方面因素有关。首先是购房者实力增强,相当一部分人在股市上盈利,他们正迅速将股市盈利转化为固定资产投资。其次,由于银行房贷利率提高,一部分购房者认为在没有找到年投资回报率高于7%的投资项目情况下,宁可少贷款。另外,目前上海楼市中,自住仍然是主流的需求,这部分购房者在买房时会更长远地考虑利率的增长问题,所以选择尽可能少贷款,以降低今后的还贷负担。

  银行也在收紧房贷政策

  就在购房者贷款意愿下降的同时,银行的房贷政策也有进一步收紧的趋势。据信义房产杭州地区人员介绍,7月份以来,杭州部分银行已对“房龄超20年、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且地段较差”的二手房停办贷款。同时,各家银行对5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的抵押贷款均已停办。

  信义房产上海方面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上,针对二手房贷款的银行政策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但目前市场各方都非常关注这方面的动态。

  信义房产有关人士表示,贷款意愿下降较快的购房者正是目前银行乐意贷款的优质客户,如果银行收紧房贷政策,对这部分市场需求的影响不大。

  在上海二手房市场中,贷款比例较高的主要是两类购房者。一类是短线投资客,由于大量抑制炒作的政策出台,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这类投资客已经相当少了。另一类是中低收入者或是年轻置业人群。这部分购房者资金压力较大,需要银行的支持。如果提高房贷门槛,那么中低端市场的刚性需求将会受到抑制。

逾三成购房者买二手房不贷款 自住已成主流需求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的适用指引
·奇兰芳、马卫东诉段永孝拖欠工程款上诉案
·项目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招标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中外学员莅临远东律师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可否撤销?
·熊律师:巧妙录音取证打赢一场巨额借贷官司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

图片新闻
 

安徽“白宫书记”涉嫌 网友曝农村孩子面带哭
歹徒绑架6岁儿童勒索6 华南师大博士楼下连唱

热点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刑法罪名一览表
站长视频
 
独家收购合同的漏洞 熊律师对南宁市运管部
熊律师点评:交通事故索 [视频]姐弟房产大战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