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新的《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自2008年5月5日(含)起,二手房公积金放款流程提速,在取得并验证了契税凭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把贷款资金划入卖方账户。这是继2007年9月北京市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评估前置”的“瘦身”简化流程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再次提速。
据了解,此前买卖双方在交纳完契税后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经过房管局的层层审批,最终下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见到新的房产证后,才能放款给卖方。在这段期间,等待新房产证下发的时间最为漫长。由于北京市各区房管局下发新房产证的时间不统一,导致买方领证的时间短则几个工作日,长则20至30个工作日不等,同时也延误了卖方拿房款的时间。
对此,“伟嘉安捷”专业贷款机构的按揭顾问预测,一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提速,见买卖双方交纳的契税凭证即能放款给卖方,就会大大缩短卖方拿到房款的时间,至少能够节省20个工作日左右。对于买方来说,也会更加有利于他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他说,以往由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较繁琐且批贷、放款时间较长,不少购房者如若表露出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意向,就可能遭遇房屋业主和开发商的“婉然拒绝”。显然,公积金放款速度过慢成了其中的主要原因。如果公积金放款真的能够大开“方便之门”,那么将会促使更多房屋业主发自内心地接受购房人的这种贷款方式。
另外,目前公积金贷款对第二住套房执行的政策是:如果借款人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那么如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会被视为首套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这一政策的利好再加上未来公积金贷款流程的提速,将会使业主置业升级换房意愿增强,贷款买房不再僵持于观望。
据悉,2008年5月5日(不含)之前已受理的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须按照原有规定继续办理完剩余贷款手续。
韩玮/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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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
商报讯(记者 齐琳)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建委获悉,从6月1日起,北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预购人不再需要向市、区县建委(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取而代之的是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这将大大简化商品房预售程序。
另外,根据全新的商品房预售程序,如果在房屋预售期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解除合同或调换房屋的,买卖双方须持相关材料共同到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预售合同备案解除手续。因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继承或遗赠、离婚、夫妻之间更名等原因使房屋转移的,以及预购人名称变更的,当事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据悉,6月1日前已在网上签约但尚未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的,可直接按新规定进行网上联机备案。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在6月1日前已受理的预售登记申请,仍按照原规定完成预售登记手续的办理。 来源: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