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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解读:买卖无证房产权益没有保障

发表时间:2008-10-17 15:49:01 来源: 作者:



    吴先生去年经过中介购买了李先生的一套还没有拿下房产证的房子。在中介的撮合下,双方签了购房合同,吴先生支付了相关房款,李先生承诺在一年后房产证拿下来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但一年之后房价上涨很多,到了该过户的时间李先生反悔了,不愿将房子过户给吴先生了。双方陷入纠纷当中。在过去房价大幅上涨的两年当中,这类事件发生不是少数。业内人士认为都是购买无证房产惹的祸。

    ●签订无证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说到无证房产的买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只是暂时房产证没有拿下来。另一种情况是根本办不了产权证的。

    目前出现纠纷的主要是第一种情况。房子在没有拿到产权证时双方就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到过户时一方出现违约,不承担过户责任。在目前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出现违约的往往是卖方。

    出现这种纠纷时,首先要认定暂时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院对这类案例的判决目前有两种情况,有的认为合同有效,有的认为合同无效。律师张永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但律师秦兵则认为,暂时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子可以买卖。而且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责任。

    ●无证房产公证无法回避风险

    “我爱我家”的专业人员建议大家不要购买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而且客户还会面临很大的风险。

    现在有些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是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的公证书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买方存在风险。

    以下面一个例子为例。一位买房人在2006年的年底,通过一个公司买了位于某楼盘的二手房一套,当时就给了业主200多万,并做完了公证。当时承诺2007年9月的时候是可以下房本

    的,但是在下房本之前,业主突然反悔,告诉买方不卖了。客户很无奈,因为现在的房价已经涨得足够高

    了。经过协商,业主最终答应把钱还给买方,然后再多给他10万作为补偿。

    买方在经过法律咨询后,知道若是这业主直接撤消委托,然后再直接拿房本把房子卖了,这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的,所以只能无奈同意了业主,现在又奔波在买房子的路上。

    ●中介是否有责任

    目前大多数情况下,无证房产的买卖

    都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的。日后出现了纠纷中介是否会承担相关责任呢?

    律师张永魁认为,原则上中介应该退还

    相关中介费用的。但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看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据秦兵反映,在他接触过的此类案例中中介往往会在合同中回避法律责任。如果买卖无证房产日后出现法律纠纷,往往找不到中介的责任。

    因此,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买卖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买卖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谋取利益,忽悠人们买卖此类房产,同时又在合同中回避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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