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本站熊潇敏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地产确权纠纷案已由熊律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程序正式启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诉程序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因远东律师事务所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仅七百多米,经委托人同意选择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熊律师代理的该起房地产确权纠纷案,涉及到债权合同与物权变动效力的关系。对于原审法院未能充分注意到合同之债对物权的影响的关系,委托人李某欲通过上诉,希望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能重视并公正作出判决。本站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
图为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