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2-5 23:45:58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由本站熊潇敏辩护的被告人陈某因贩卖毒P“K粉”433余克案经过法院的审理,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针对本案被告人陈某以贩养吸,既吸又贩的特点,熊律师提出了在对查获的400余克毒P进行量刑时,应结合陈某既吸又贩的特点,作出区别对待。法院采纳了这一辩护意见,对其进行从轻处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