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颇具影响的被告人蔡某某等四人非法经营案,该案涉及非法经营数额高达700多万元。2006年11月28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本站熊律师出庭为该案主犯蔡某某进行辩护。提出了认定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尚无具体司法解释,建议法院结合本案实际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能体现有利被告人原则的判决。
本站熊律师代理的蔡*全非营经营一案近日经南宁市西乡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熊律师针对公诉机关认定的蔡*全非法经营近700万元的卫星接收设备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在十年以上量刑提出了质疑,提出目前未能明确的司法解释,亦不能比照其他司法解释进行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辩护意见获得法院的采纳。一审法院最后认定蔡*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蔡*全将于2月12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