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这起典当借款合同能否成立?关键的一点典当借款,是不是徐女士真实意思的表示。典当公司为证明该合同是徐女士与典当公司签订,提供了公证书等证据作证明效力。但从笔迹鉴定的结论看,证实了不论是在借款抵押合同,还是在收条上的签名均非徐女士本人所签,这也推翻了典当公司提供的公证书确认是徐女士本人到场,并在合同及收条上签名的事实。法院以为典当借款合同不是徐女士签订,事后徐女士又未予追认,无法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该典当借款合同应属无效,遂法院对典当公司的诉请,判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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