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大成沈阳分所接受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组成由大成沈阳分所主任孙长江律师为核心的律师团队,为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辽宁省非上市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等服务,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是中国信达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全国参与投资建设的三家区域市场之一。股东包括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33%)、信达证券(33%)、上海证券交易所(20%)、大通证券(10%)和中天证券(4%)。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已开通挂牌服务、登记托管、融资服务、并购重组、培训咨询服务、资本市场财务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持续、综合、创新”的资本市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