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大成昆明分所接受中岳华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聘请,由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平云旺律师、昆明分所金融部李仕勇律师等共同组成服务团队,为拟设立的“彩云之南”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为基金的设立及交易模式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设计基金结构及融资模式、参与重要谈判、起草基金设立运作及投融资的全套法律文件等。
接受委托后,项目团队律师全面展开工作,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了基金结构设计,协助中岳华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彩云之南投资有限公司成功设立了重庆两江新区彩云之南城镇化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60亿元,用于云南当地的城镇化项目。基金设立后,随即展开资金募集工作,截止发稿之日,基金首期资金人民币25亿元成功募集到位,并完成投放;第二期资金尚在募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