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7日,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联合主办的“2014年大成刑事论坛——贿赂案件的刑事辩护”在北京召开,这是大成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第六次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会议由大成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刑事部主任赵运恒主持开幕式,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致欢迎辞,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马江涛致闭幕词。论坛分别由赵运恒、徐平、翟建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着名教授陈兴良、陈瑞华点评,并做总结发言。论坛分上午进行实体部分、下午程序部分分别进行,许昔龙(北京)、孙瑞玺(山东达洋所)、孙长江(沈阳)、成安(四川卓安所)、李送妹(北京)、张志勇(北京)、段万金(西安)、王兆峰(北京德恒所)、龚永茂(宁波)、李春光(云南凌云所)、蒲桂平(乌鲁木齐)、李世清(河北济民所)、夏雪飞(成都)、马朗(上海)、贾慧平(山西融融所)、王国红(山东常春藤所)分别就涉房型受贿案件的辩护、受贿案件的再审、非法证据排除等实体和程序性问题,做主题发言。来自大成总部及各地分所、全国各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150余人参加论坛。新华网、法制网、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论坛进行报道。
目前中央反腐工作不断深化,贿赂犯罪高发,贿赂案件的辩护和代理成为刑辩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会代表就常见受贿犯罪、特殊类型受贿犯罪的实体辩护、行贿犯罪辩护、贿赂案件的辩护程序难点解决和程序性辩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论坛圆满结束,与会代表一致反映会议高规格、高水平,演讲嘉宾理论与实际结合,无私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和心得体会;专家点评深入、到位,拓宽贿赂案件辩护思路,增加辩护经验与技巧,获益匪浅。
本次论坛引起很大关注,在论坛上与会者就目前贿赂案件的形式、认定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多项亟待出台司法解释进行规定的问题,这些内容被媒体迅速报道,诸多消息被广泛转载,甚至登上中国移动手机报的头条。如媒体报道陈兴良教授透露刑法修正案(九)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以解决向官员进行情感投资的定罪问题。这一罪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收受礼金罪并不是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这个罪名的设置解决了将感情投资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媒体报道陈瑞华教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正在研究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的细则,其中就涉及到解决“重复自白”的问题,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与认定问题,将有更为具体、可操作的司法解释。另外,媒体也对许昔龙律师关于涉房型受贿案件中房屋价格认定问题,龚永茂律师就非法证据认定的要件、方式、重复和延伸问题,孙长江律师关于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问题,进行了报道。
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此前已连续举办了五次刑事论坛。经过六届发展,大成刑事论坛的影响力已经从所内扩展到全国、从业内延伸到业外,不仅开阔了大成刑事律师的眼界,提高了大成刑事律师的职业素养,而且在行业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成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