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布2012年第120次会议审核结果: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大成高级合伙人张刚律师、陈玲玲律师等多名律师组建的律师团队担任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法律顾问。
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前身为中航公关广告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媒体广告代理,户外广告,新媒体运营、影视、平面广告创意、制作、公关策划等。现已成为中国一级广告企业、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影响中国十大广告公司、中国广告综合实力五强、央视十大广告代理公司,是中国文化产业极具影响力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3,333.88 万股。